2024年公基常识考点汇总400篇——“盗窃罪、抢夺罪、抢劫罪”

2024-04-04 10:15:54阅读()

2024年公基常识考点汇总400篇——“盗窃罪、抢夺罪、抢劫罪”

一、定义区分

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乘人不备,当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,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。

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。

二、暴力程度区分

盗窃罪、抢夺罪、抢劫罪三个罪名的手段的暴力程度不同,三罪是位阶关系。

盗窃罪——对物平和、对人没有危险

抢夺罪——对物暴力、对人有危险

抢劫罪——对人暴力、压制反抗

三、核心要件区分

盗窃的核心在于“窃取”,也就是“秘密取得”,或者说是用一种“自以为他人不知道”的方式来取得他人财物。新途径教育

抢夺的核心在于“公然夺取”,也就是当面夺走,当事人是知道的,但是来不及反抗。

抢劫的核心在于“暴力威胁”,也就是对人身也使用了暴力。

【拓展】

抢劫罪的暴力手段包括三种:

(1)直接人身暴力;

(2)胁迫,以恶害相通告,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;

(3)足以压制人反抗的方法,如昏醉、拘禁。

四、转化

(一)盗窃罪、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

犯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,以抢劫罪论处。新途径教育

(二)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

携带凶器抢夺的,以抢劫罪论处。

注:即便是凶器由第三人携带或者藏在包里,但有对人使用的意图,可随时拿出使用,而实际并没有直接拿出来使用的情况,也都属于暴力手段,直接定抢劫罪。(只要是为这次抢东西准备了家伙就是抢劫)

(三)共犯与实行过限

二人共同盗窃,一人实行,另一人帮助。一人使用暴力构成转化型抢劫,另一人如未使用暴力仍以盗窃论处。

如甲在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,乙对此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无明确鼓励。甲构成事后抢劫,乙以盗窃罪论处。新途径教育

【例】甲趁乙不注意,一把拽下乙脖子上戴着的价值 5 万元的项链,随后逃跑。乙在后面一边追赶一边呼喊“抓小偷”。甲因害怕被抓,于是拿起石头向乙的头部砸去,致乙重伤昏迷。路人丙则趁乱捡走了乙价值 8 千元的手机。本案中( )。

A.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,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

B.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,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

C.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,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

D.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,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

【答案】C

【解析】犯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,按抢劫罪定罪处罚。新途径教育

本题中,甲夺取乙价值 5 万元的项链,属于抢夺行为,之后甲为抗拒抓捕,当场重伤乙,符合使用暴力抗拒抓捕的条件,因此甲属于转化型抢劫。

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趁乙昏迷,拿走其手机,属于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,应定为盗窃罪。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,从而构成的犯罪。手机不属于保管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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