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考试——体检和体测1-4

2024-03-19 10:47:09阅读()

1、体检

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操作手册执行。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,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,见每年的《招考简章》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。

2、体检注意事项

(1)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,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。

(2)公务员体检中的肝脏生化检查是指 ALT 及 AST 这两项,若检测数值较参考值上限轻度异常(即不超过参考值上限 2 倍),而其它检测结果均正常,可直接做出体检合格的结论。

(3)肝炎的诊断包括临床诊断、病原学诊断及病理诊断。作为体检,只需根据判定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,有创性的肝脏穿刺病理学诊断方法不宜作为辅助检查项目。

3、体检特殊标准

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,以及外交、海关、海事、检验检疫、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,应按照《特殊标准》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。《特殊标准》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,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
4、体测

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,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,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等执行,体能测评不合格的,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。
 

山东新途径


扫一扫,手机继续看
特别声明:文章多为招考官网转载,如有侵权请联系!
部分数据为山东新途径教育(https://www.sdxtjzj.cn/)收集整理,转载或复制请注明出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