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公基常识考点汇总400篇——“减刑和假释”

2024-04-04 11:12:17阅读()

2024年公基常识考点汇总400篇——“减刑和假释”

一、减刑

(一)对象及条件

被判处管制、抱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。

(二)最少执行期

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:

1.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;

2.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十三年;新途径教育

3.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,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二十五年,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二十年。

(三)应当减刑的情形

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

1.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;

2.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;

3.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;

4.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舍己救人的;

5.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突出表现的;

6.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
(四)减刑程序

1.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,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,裁定予以减刑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。

2.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,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。

二、假释

(一)对象及条件

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,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,可以假释。如果有特殊情况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。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抢劫、绑架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得假释。新途径教育

(二)假释的考验期限

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,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;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。假释考验期限,从假释之日起计算。

(三)假释的结果

1.对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假释考验期限内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如果没有新罪及未发现的旧罪,假释考验期满,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,并公开予以宣告。

2.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,应当撤销假释,实行数罪并罚。

3.在假释考验期限内,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,应当撤销假释,实行数罪并罚。

4.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在假释考验期限内,有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,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,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,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。新途径教育

三、减刑和假释的区别

1.对象不同。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;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。

2.次数不同。假释只能适用一次,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;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。

3.内容不同。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,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;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,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关的刑期。

4.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。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,则撤销假释,按《刑法》第 69 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;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。新途径教育

【例】(多选)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下列哪项适用减刑( )。

A.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

B.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

C.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

D.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

【答案】AB

【解析】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。

A 项正确,根据上述规定,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减刑。

B 项正确,根据上述规定,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减刑。

C 项错误,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减刑。

D 项错误,被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减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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