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公基常识考点汇总400篇——“各类遗嘱的区分”
2024-04-04 10:07:39阅读()2024年公基常识考点汇总400篇——“各类遗嘱的区分”
自然人的遗嘱分为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打印遗嘱、录音录像遗嘱、口头遗嘱、公证遗嘱。
一、自书遗嘱
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解读:自书遗嘱的所有内容必须遗嘱人亲笔书写,并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三项内容缺一不可。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和公证人。新途径教育
二、代书遗嘱
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并由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解读: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。代书遗嘱全过程要形成于见证人,代书人,立遗嘱人三者均在场的情况,且必须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、遗嘱人签名。
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(代书人):
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;
(二)继承人、受遗赠人;
(三)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。
三、打印遗嘱
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解读:打印遗嘱的见证人应见证在电脑上书写打印遗嘱的全过程,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日期。新途径教育
四、录音录像遗嘱
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
解读:通过录音设备、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、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,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。在录音或者录像的开头必须由遗嘱人宣示所录内容为遗嘱,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录音或者录像中明确自己的姓名、身份和录制的具体时间。
五、口头遗嘱
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解读: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,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,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。危急情况解除后,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新途径教育
六、公证遗嘱
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。
解读:办理遗嘱公证,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,不能委托他人代办;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,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,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。
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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